沈阳海关及受委托的隶属海关及办事处将于2008年1月15日起开始受理、审查报关员资格申请,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,接受分数核查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参加2007年报关员资格考试的考生,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,按如下方式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,查询本人考试成绩: “中国海关门户网站”(网址: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)→“网上办事”→“报关员资格考试”→“我要登录”,使用原报名时注册的帐号和密码登录后,即可查询考试成绩。 二、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,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6个月内,可以持下列申请材料,向原报名地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: (一)《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“《申请表》”); (二)准考证主证; (三)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 (四)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。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,还应当出具《授权委托书》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。 三、《申请表》、《授权委托书》由考生上网自行打印。打印方式、填写方法参见海关总署在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上发布的说明。 四、报关员资格证书由海关总署统一印制,加盖沈阳海关行政印章,加贴骑缝防伪标签,并按作出许可决定的实际日期签注发证日期。 五、考试成绩合格者名单公布后,对本人考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,可以按照《海关总署关于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分数核查有关问题的公告》,申请分数核查。 [云南考试网]ynexam_cn 六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〉办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》,沈阳考区的考试合格考生需到原考试报名点办领证书。沈阳海关已委托沈阳海关驻现场业务处、锦州海关、葫芦岛海关、沈阳海关驻抚顺办事处、沈阳海关驻辽阳办事处受理、审核所在考点考生的报关员申请,并办理颁发证书、分数核查等事宜。 沈阳关区报关员资格证书办理部门及其办公地点、联系电话告知如下: 1、沈阳市办理点 沈阳海关现场业务处,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6号海关大楼报关大厅,电话:024-22695211、024-22695400、024-22695403 办公时间:上午8:30至12:00;下午13:30至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2、锦州海关办理点 锦州海关人事政工科,辽宁省锦州市市府路61号6楼603房间,电话:0416-3880291 办公时间:上午8:30至12:00;下午13:30至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3、葫芦岛海关办理点 葫芦岛海关综合业务科,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7-2号海关大楼2楼报关大厅,电话:0429-3116517-2527 办公时间:上午8:30至12:00;下午13:30至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4、沈阳海关驻抚顺办事处 沈阳海关驻抚顺办事处综合业务科,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中段46号1海关大楼报关大厅,电话:0413-2427088-26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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