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,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。考试合格者,由北京市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,人事部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。
四、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、网上缴费的办法,报考人员须持有招商银行、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。具体操作按照“非首次报考人员”和“首次报考人员”两类人员管理。
(一)非首次报考人员,须于2007年12月14日至12月31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(网址:www.bjpta.gov.cn,下同),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。
(二)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:
1、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《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》(以下简称《资格审核表》);
2、提交完成后,使用A4纸打印《资格审核表》,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(34mm×45mm)免冠照片两张,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(干部)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;
[云南考试网]网址:http://www.ynexam.cn
3、持《资格审核表》、本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机动车驾驶执照、军官证、护照,下同)、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(以上均为原件),于2007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(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北安苑东里一区14号东院3号楼四层会议室;联系电话:64928992、64926525)进行资格审核;
4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7年12月31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,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,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,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。
(三)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6月17日至6月19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,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考试。
五、其他 考试咨询电话: 63959161、63959162、16057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