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、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各级机关面向2008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公告》文件精神,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(一)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(不含定向、委培)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、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、中等专业学校的北京生源2008年应届毕业生; (二)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(不含定向、委培)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(含本科)2008年应届毕业生。 二、报考条件 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(二)年龄18周岁以上、35岁以下(1971年11月至1989年11月期间出生);